王宝强女友冯清惊现两副面孔?承诺与合同大相径庭,拍戏费用竟需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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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背景:小演员甲央求郎的妈妈兰加卓玛透露,其子在拍摄王宝强导演的电影《八角笼中》时,冯清作为负责人之一,其口头承诺与合同条款存在显著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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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未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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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课费用:冯清曾承诺因拍摄会耽误孩子学业,王宝强公司会承担补课费用,但该承诺未在合同中体现且未兑现。拍摄历时 5 个月,甲央求郎的补课费用都由兰加卓玛从孩子片酬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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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兰加卓玛表示,签约时冯清称拍摄期间小演员的交通、吃饭和住宿费用由剧组承担,但实际均需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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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影片酬:今年王宝强经纪公司又安排甲央求郎接拍一部电影,拍摄周期 1 个月,兰加卓玛未看到拍戏合约,拍摄结束后,扣除交通、食宿等费用,孩子实际到手片酬仅 2800 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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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应:此事曝光后,引发社会各界关注,众多网友质疑冯清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质,认为其行为有失诚信,损害了小演员及其家庭的利益,也给王宝强带来了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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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观点: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如果只是因为自身疏忽未看清合同内容而签订,对方并无欺诈故意和行为,那么合同通常是有效的。如果对方当事人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撑自己的主张则不能认为王宝强存在合同欺诈行为,王宝强也不会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因自身原因对合同内容产生重大误解违背其真实意愿,或者其能够证明在签订时合同时受到王宝强方的欺诈,王宝强方有隐瞒事实或者故意告知虚假情况的行为,也可主张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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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回应:截至目前,王宝强和冯清尚未就此事发表正式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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